婚姻是一件很枷鎖的事,有人枷鎖夫妻關係不和,有人枷鎖家族的糾纏。
我屬後者,夫妻間相處還好,但要所謂盡長輩如意,那不如當初就不要結婚。
果然結婚是一種衝動,其實一紙婚書,該要有,但不是在年輕時,在我的處境裡,能一起生活長長久久便夠,到最後一刻才補回一婚書,算是在律法上的條款有個保障(以防要有家人關係才能處理的事務),兩個人處不處得來,其實與那一紙婚書的關係不大。
那些所謂家族往來,維持長輩感覺良好,是天下間最消耗精力,而作用不大的事之一。
究竟是兩個人的關係重要,還是長輩的感覺更重要?
也許這是我幼稚的地方,但直到今時今日,才真的體悟到結婚是一種最沒有意義的事情之一。
若非要顧及母親,我絕對可以獨居穩居遠離人群,或只與伴侶互相照應但行事各自獨立的生活。
大概,我的血液中有適合出家的因子吧。
留言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