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來我都不覺得自己是一個會貪的人,自小也真的不太體會到想「貪」別人的是一樣甚麼感覺,在他人面前這些不好自己說,但心裡的真心話是,我還真的不太理解想貪不屬於自己的是一種甚麼概念?
所以我排除了貪。
但我承認自己的嗔與癡。
這些前面都說過,也就不再多提。
只是最近這麼的大變遷,也讓我審視了一下自己,其實我是不是一直都在貪而不自知?
我貪戀自己的家庭安穩,貪戀自己的私人領域,貪戀自己的個人空間,貪戀維護自己而作出對抗的圍牆。
如果這算是貪,那麼我承認我是貪的。
我不願因為要盡人道而放棄自己的家庭,我做到無私至此,是否要犧牲才叫無私?
家,是現在的家,我只承認這才是我家,雖然沒有原生家庭便沒有我,但若最終要將自己的一切拋棄,重新回歸原生的話,那還是我的家嗎?
是的,我貪戀,因為再不貪戀,便只有一場空......
我很想問上蒼,是否我不佩擁有.....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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