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題目,在FB上也不下提過三數次,最近的更新版本,了解自己說日後不再養的出發點,以及順緣再養此事,可能現在要來個版本三了。
事實上,不養宣言不是因為受了甚麼刺激,反而是經年飼養貓星人,漸漸在心性在也多了關注人與蓄之間的牽叛。
版本一是:當三喵都畢業後,便不會再蓄養任何動物,因為多年來的感想是,其實以我一個人類而言,何德何能可以「主宰」其生死?
版本二是:如若順緣,不應太刻意抗拒飼養,畢竟生而為蓄,好容易才來到人類的身邊,其實距離脫離蓄道也不遠矣,既然能留在人類身邊的,就不應太抗拒吧。
版本三,亦即目前再領略後的調整:順緣是,除非遇上「無法自理」的牲蓄,必須待在人類身邊方可存活,否則也不考慮留在身邊再養,也就是說,餘喵都畢業後,我的人生裡理應不會再有任何動物介入我的人生中,三喵應該就是此生最後的三個了。日後若遇須救治,或離人就不能存活的,再作決定吧。(註)
其實會引起我有這種思緒的機緣,我自己視之為時機也差不多了,換作昔日,有人勸我不要再養飼動物,我是不會從的,因為我真的好喜歡動物,尤其為貓。
在我近日去認識戒律之前,讓我生起「不養宣言」的心思,許是上天給我一個自主的過渡期,這樣沒有任何外加壓力逼迫,是由我自己明白而放下就是再好不過的。
菩薩戒第十五條,是蓄貓狸戒,凡養貓狸類的動物為寵物,都是犯戒的。
此處貓狸是泛指肉食的蓄類,因為牠們天性是狩獵,你養牠們,牠們殺生也就入你數了。另,現今養飼的動物都不須狩獵,都是人們供好吃的舒適的,但有一點不變的是,因為是肉食動物,即使不殺生,牠們也還是須要肉食,而你就得為牠們張羅肉食,所以也是不行的。
簡單而言是如此,至於其爭議性,如果以「不殺生」此條為必須慎守的,除了自己要齋戒之餘,歸你管治下生存的眾生犯戒,例如必須肉食也是犯,也是關你事的,所以這麼說,我也無從反駁了。況且,你也總不能令牠們因為你的戒律而迫牠們逆轉天性而茹素吧...
這是關於不殺的問題,另一層面是,蓄養動物會生有情,當然人與人之間本身已有那麼多糾纏不清的情要處理,還要再把精力把情感投放在動物身上,對於修業也是無益的,這說法,也是敏感地帶,因為生有情真的就是有了啊,我也明白最好不要再生起諸多情感,但愛動物真的很難自控,還好是,這輩子,在我生起想持戒的目標之前,已讓我好好的感受過與動物之間的有情,貓們也老了,離畢業時間也不遠矣,如今待牠們結束之後,我才開始正式進入守戒的日子亦無不可了。
愛動物,但明白了許多身而為人的不能與不捨之後,要令自己放手也是一種歷鍊。
上天沒有在我最難割捨時才給的啓示,也是等我自身心性自然悟了,才釋出此契機,也算待我不薄,所以如無意外,目標要受菩薩戒之前,就好好與牠們珍惜餘下的時日吧。
註:從網上找到的資訊,符合我的不養宣言版本三,參考如下。
「那這樣說,佛教徒是不可以養寵物了嗎?!也不是絕對的!
在佛教裡面,應該沒有養寵物這一說,只有救助小動物們!
比如發現一些無家可歸的被他人遺棄的小動物,一些受傷的小動物,生病的小動物等等!
可以把它們帶回家細心照料,等到它們身體康復,或找到相關部門收容,那就應該讓小動物們生活得更好。其實更好的方式就是放生。
不過也不能麻木放生,如果一些在人工情況下養大的小動物,是不能放生的,那樣放生就是等同殺生。
此時又找不到比你家裡更好的生活環境給它們,這樣的話,你可以長期照料它!
但我們不能把它們視為“二等公民”,拿它們取樂,捉弄它們等等。應該精心照料,直到它們往生!」
我得番一隻, 不過佢去埋彩虹橋後我都唔會再養了....
回覆刪除但我無乜大道理, 亦都唔係因為養左人仔(雖然重心的確係傾左去呢邊).
純粹因為養貓貓都好困身, 要放下自己"假" =_=
(十零年前剛有呢個諗法時, 太太(當時未結)就執多左一隻7日大嘅貓b 返嚟.... 直至而家成為最後嘅一隻 XD)
同埋送佢地走嗰下真係好唔舒服, 我已經歷過5次了, 經歷多1次好了... =_="
其實我嘅三喵而家得番二喵了,舊年年頭走的,因為已經腎病咗一段日子,一直都係護理住吊住條命先過多咗幾年,可能心理準備做足,佢走嗰日我冇乜大崩潰,反而係知道佢係時候要走嘅前一個禮拜,大喊咗一場,之後就同自己講響佢彌留時就唔好再喊,於是直到佢走嗰日,我都好冷靜,但心裡的確有說不出嘅難頂。
刪除卒之係到佢火化完嗰一刻,我先至崩潰,然後開初晚晚自己哩埋喊,唔想比老公見到,費事佢都難過。
就算走咗成年幾,偶然諗起佢,都仲係會流淚,雖然自細已經常養寵物,但今次時間最長,所以特別會思念。
不過好在係「圓滿地」咁養咗佢一世,對佢我冇乜悔恨,算好好喇。
你都好勁,仲有第6次要經歷,其實每次都係辛苦,我有時諗起自己仲有兩次,都會成日提住自己,珍惜啦,難過係唔緊要的,千祈唔好有悔恨就夠。